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的 南明公安分局轮值轮训基地改造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022015072001) 已于2015年 9月1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7.23444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李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6080237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7.587675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袁军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25208030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楼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6.903701
中标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赵长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41520755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9月1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南明区招标办(地址:兴隆街南明区政务大厅一楼 电话:8529338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