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金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龙里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6月17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 E52273020250002EL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龙里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代理: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 贵州金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
|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盛龙建筑有限公司、贵州融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总 分:90.79分报价:1.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 3 %; 2.勘测费报价按照《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标准下浮12%; 3.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2%。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勘测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负责人:匡军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1522019202000875工 期(天):365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总 分:66.1分报价:1.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 2 %; 2.勘测费报价按照《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标准下浮10%; 3.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 %。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勘测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负责人:雷坚谊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6201703709工 期(天):365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总 分:64.87分报价:1.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 2 %; 2.勘测费报价按照《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标准下浮10%; 3.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 %。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勘测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负责人:卢大灿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7201828119工 期(天):365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3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贵州金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85461003 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285188251 |
| 公示说明: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投诉机构: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投诉电话: 0854-563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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