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告
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公告 > 设计 > 正文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贵阳市幼儿师范学校)7#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工程

2015-06-29 08:48:00  来源:  人参与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贵阳市幼儿师范学校)7#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J5201812015042902) 已于2015年 6月24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李志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99110166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钟燕妮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025200163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30(天)
项目负责人:周可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00520013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7月2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5年06月29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贵阳市幼儿师范学校)7#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复议结果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4-2016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 电话:0851-85828196 黔ICP备2025044501号-2
关闭
0851-85828196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