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的推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成本越来越低了,只有在线下载文件,即可参与!但是这也就导致了质疑投诉乱象不止,有的供应商是实实在在维护自身权益,而有的供应商则是“敲诈”!有的供应商自没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也去质疑别人的中标结果。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今天我们结合财政部官方答复探讨一下这种情况下处理实操。
一、大白话拆解:没通过审查,和中标结果没关系
先搞懂两个核心概念,就能理清逻辑。
资格性审查是“入场门槛检查”,核对供应商是否信誉良好,是否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资质以及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资格不满足,直接淘汰;符合性审查是“投标文件合规检查”,看投标文件是否漏签漏章、报价是否合理、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只要其中一项审查不通过,就意味着你已被淘汰,连竞争资格都没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只有权益受损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提质疑。如果你没参与项目核心环节,中标结果就和你毫无关联,自然谈不上权益受损。
特殊情况是,若能证明评标委员会审查错误(如错看参数、漏核资质),可针对审查行为提质疑,一旦查实作废标处理,但绝不能针对最终中标结果质疑,两者不能混淆。
二、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答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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