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20(天)
项目负责人:何家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8340018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20(天)
项目负责人:陈简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93500273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
中标工期:20(天)
项目负责人:丁晓江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0750014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7月2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