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档案局 的 贵阳市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242015102001) 已于2015年 12月25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552.24479
中标工期:330(天)
项目负责人:肖志福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0110161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555.166152
中标工期:330(天)
项目负责人:李忠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60800203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556.137937
中标工期:330(天)
项目负责人:周达革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桂145060801043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1月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观山湖区招标办(地址:观山湖区金阳南路1号 电话:84109734)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