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2016-01-04 15:31:00 来源: 有
人参与
中标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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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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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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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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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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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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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吕春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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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63479209.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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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3.8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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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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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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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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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63611188.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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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4.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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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柳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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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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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刘博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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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63632665.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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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4.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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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西安曲江芙蓉新天地主体施工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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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5 年 1 月 5 日 |
至 |
2015 年 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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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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