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新蒲新区)虾子合龙公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 ||
招 标 人 |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51-2777858 | ||
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51-28956364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29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王秀强 | ||
报 价 | 163600000.00元 | ||
总 分 | 96.42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骅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邓宗磊 | ||
报 价 | 163500000.00元 | ||
总 分 | 81.84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段洪远 | ||
报 价 | 163750000.00元 | ||
总 分 | 78.93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公 示 期 | 2016年 05月30 日 | 至 | 2016年 06月 01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